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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小学】关于学籍,你一定要了解的小常识!

发表时间:2021-03-17 17:38:58     浏览次数: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教育部在完成首次信息采集后,为确保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准确,利用公安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及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对学生数据进行核查对比,对准确无误的核发全国唯一的正式学籍号。

  学生正式学籍号的发放,标志着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新的应用阶段,将在中小学招生入学、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学籍号有几种类型

  学籍号都是一个字母加18位数字组成。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以“L”开头的临时学籍号码,一种是以“G”开头的正式学籍号码。还有一种极特殊的“J”字头学籍号。

  正式学籍号是G字开头后面加身份证号。G字头正式学籍号,是有L字头临时学籍号的学生经过全国查重和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通过后分配G字头正式学籍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J字头学籍号是为原公民身份证号不可用的学生设计的。编码规则与身份证号相同。

  “L”与“G”有何区别

  L字头临时学籍号是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在办理所有业务时与正式学籍号效力相同。各地各校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应对持有临时学籍号的学生一视同仁。

  有关转学

  ●问:学生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转学?

  答:(一)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准予转学:

  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务工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可以转入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

  3.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现役军人(含武警)、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等原因,而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转入被投靠亲属所在地学校。

  4.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在市域范围内,可以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也可以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问:办理转学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确需转学的,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家长需要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包括户口页、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务工证明、居住证明等。

  学生身份信息变更

  ●问:学生身份信息变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学生联系电话、就读方式等非关键信息需要变更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更新。

  2.学生学籍信息在建立时,因人为失误导致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等关键信息录入错误的,需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将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拍照一并上传到学籍系统,待系统查重认证通过后,经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更正。

  3.学生因身份证信息变更需要变更学籍信息的,需要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并将变更后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拍照一并上传到学籍系统,待系统查重认证通过后,经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更正。

  4.学生因重复、虚假户口注销需要变更学籍信息的,需要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原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并将新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拍照一并上传到学籍系统,待系统查重认证通过后,经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更正。

  曙光学籍知识普及

  学籍管理是学校一项重要的常规管理工作,是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今日曙光小学组织班主任学习学籍管理常规知识,并将学籍管理公众号和学籍常识推广给家长,普及相关知识。